服務承諾
一.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東風特汽(十堰)客車有限公司,東風(十堰)特種商用車有限公司所有簽約的特約服務站。
二.內容及要求
1.質量保修期
1.1整車質量保修期及里程
車型類別 |
保修里程(KM) |
保修時限(月) |
B2貨車教練車 A2牽引教練車 |
5萬 |
12個月 |
A1客車教練車 B1客車教練車 |
7萬 |
18個月 |
上述兩個條件中任何一個先達到即視為保修期終止,保修期限不隨修換退的發生而延期。超出上述標準的需在購車合同中明確。 |
1.2整車零部件在保修期限及里程各相關零部件的保修細則以隨車配發的《質量保修手冊》為準,保修期不隨修換退的發生而延期。
2.新車強制走合保養和定期二級維護服務
2.1新車強制走合保養期限與里程
車型類別 |
強保期限 |
強保里程 |
A1客車教練車 B1客車教練車 |
自購車之日起60天內 |
2000-2500KM(不超過3000KM) |
B2貨車教練車 A2牽引教練車 |
1500-2500KM |
2.2新車強制走合保養和定期維護政策
車型類別 |
強制走合保養 |
二級維護保養 |
A1客車教練車 B1客車教練車 |
免整車保養工時費;免發動機保養材料費;底盤走保材料費由用戶自行承擔 |
各類型車輛每行駛8000-10000公里所進行額強制保養所需工時費,材料費由用戶承擔。 |
B2貨車教練車 A2牽引教練車 |
免整車保養工時費;底盤走保材料費由用戶自行承擔。 |
2.3強保憑證:質量保修手冊,購車發票(或復印件)
2.4車輛行駛2000-2500公里時,用戶應按期到服務站進行新車強制走合保養,服務站應嚴格按照車輛《使用說明書》中走個保養項目及規范為用戶提供保養。(發動機保養請參考相關發動機廠家規定,非發動機簽約單位不得進行發動機強制保養)
2.5車輛在新車強制走合保養后每行駛8000-1000公里,用戶應按期到服務站定期二級維護保養,材料由服務站提供,材料費和工時費由用戶承擔。
三.其他說明
3.1零部件質量保證期詳見隨車《質量保修手冊》。
3.2《東風教練車售后服務政策》最終解釋權歸東風特汽(十堰)客車有限公司,東風特種商用車有限公司所有。